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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全民健康保障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社会发展科作者:发布时间:2018-03-14

楚发改社会〔2018〕96号


双柏、牟定、永仁、武定、禄丰发展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全民健康保障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8〕239号)精神,现将我州全民健康保障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规〔2016〕20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和提高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严禁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更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本次下达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必须优先、足额配套到位,建设资金不得留缺口,不得要求项目单位筹集配套资金,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严格防范由此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级人民政府要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并减免各种配套费用,降低建设成本。本次投资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本次下达投资计划所涉项目必须于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全部实质性开工建设并按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018年底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并形成有效资金支付。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各省级项目单位要按照上述目标,狠抓投资计划执行,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转发下达

各县发展改革局要优化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本次直接下达到项目的投资计划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并主动协调财政和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拨付资金,转发下达情况报省,州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具体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准确上报、填报项目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次下达项目的投资安排、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安全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切实做好属地内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查和监督问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州卫生计生委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的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总牵头、总协调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州全民健康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做好州级项目的直接监管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全州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现场督办等措施,限期整改。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次投资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均全部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投资下达后,各县、市发展改革委,要安排专人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按月调度。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调度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以此作为项目督查及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奖惩机制

对于项目不能按期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因数据填报工作疏忽导致不良影响的,省发展改革委将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投资计划,视情况进一步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以及扣减、收回、暂停安排本地区、本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同时,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成效明显的县、市单位,在申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给予优先安排和额度倾斜。    

六、绩效目标

各县要按照《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紧紧围绕我州医疗卫生服务短板,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最急迫、最亟需的问题,全面改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同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主要提升妇儿、产科、中医、精神等服务能力,以此带动基层和贫困地区医疗水平的整体提高,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基本医疗服务差距;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重点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与新生儿救治能力,保障妇女儿童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血站、职业病防治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项目,要加强各部门联防联控、密切协同,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提高医院在专科领域的临床救治和医学科研攻关能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要注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资源和临床科研有机结合,有力改善中医药传承创新条件。

七、其他要求

各县发展改革局,请结合实际逐一核实以下信息:

(一)每个项目的法人单位,项目责任人(原则为单位法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本单位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信息填报员及主要责任人的职务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每个项目开工、进度时间节点、配套资金落实承诺。

上述内容经相关部门及单位认可后,于收文10个工作日内报州发展改革委备案。其中:县级项目由各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收集汇总上报。


附件:楚雄州全民健康保障工程2018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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