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农经〔2018〕128号
双柏县、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农业局: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及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8〕302号)文,现将省下达我州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次计划项目,纳入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查监管体系,并请于每月8日前以县为单位填报本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在线调度。
三、项目监管
项目建设县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并投入使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拨付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投资效益。
项目责任人和日常监管人要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项目建设前要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林业局、州农业局将依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四、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对重大病虫害的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显著增强,疫情灾害处置体系和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能力有效增强。
附件:楚雄州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及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林业局 楚雄州农业局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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