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农经〔2018〕192号
来文《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审批楚雄市广通至大理铁路线扩能改造受影响水利项目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楚市发改请〔2018〕25号)收悉,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解决全省铁路建设施工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发改铁路〔2011〕1371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广大永广铁路建设影响恢复供水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8〕300号)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规划
经省审核修改完善后上报的《实施方案》,符合广大铁路扩能改造建设恢复受影响水利设施界定范围,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选择、布局、建设内容和工程技术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分为楚雄市苍岭镇、东瓜镇、紫溪镇、吕合镇4个项目区,恢复重建工程共计49件,其中人畜饮水工程5件,泵站工程4座,沟渠工程16条,坝塘工程24件。苍岭镇35件,东瓜镇1件,紫溪镇6件,吕合镇7件。工程等级为Ⅴ等5级。
三、工程方案
(1)原则同意人畜饮水设计方案、各坝塘工程设计方案、渠道修复设计方案及泵站建设的选点和设备选型。
(2)该工程各构(建)筑物按8度抗震设防。
四、工程概算
1、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符合省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的现行有关规定,基础单价基本合理。
2、工程实施方案概算审定总投资4336.1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补助2602万元,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详见概算审定表)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按照《解决全省铁路建设施工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执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和变更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建设资金审批和拨付应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专款专户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建设按省下达的投资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招标投标按《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执行。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请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经组织验收后交付使用,要落实专人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附件:(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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