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农经〔2018〕203号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姚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大姚县小村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发改农经请〔2018〕8号,项目代码:2017-532326-48-01-010176)收悉,经审查和修改完善后,认为该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深度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扩建大姚县小村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农业灌溉供水。小村小(二)型水库坝高16.7m,总库容64.7万m3,扩建后坝高23.3m,总库容136.6万m3,兴利库容108.87m3,年供水量158.6万m3,坝型为均质土坝,设计新增灌溉面积0.35万亩,改善0.21万亩。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建枢纽工程拦河坝;溢洪道布置在大坝左岸,总长164.26米,最大下泄流量2.78m3/s;导流输水隧洞布置顺流左岸,长247.5米;新建输水管道,管道长9.37km,设计流量为0.202~0.005m3/s,管径为D406~D219,材质为螺旋钢管;设200m3蓄水池7座;封堵原输水高涵及输水隧洞;机电设备安装及金属结构安装等。工程施工总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三、本阶段审定估算总投资为5861.4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资金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州、县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明确的州、县筹资比例筹集。
四、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按《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要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
五、接文后请抓紧做好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不突破可研估算,投资变更不得超过可研估算的10%。请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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