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地区〔2018〕274号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审批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姚发改请〔2018〕103号)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姚安县城所在地属金沙江流域。姚安县垃圾填埋场于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日处理量45吨,到目前为止没有配套相应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的渗滤液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影响了垃圾填埋场的常规运行,对周边环境及流域水体造成污染。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地点:姚安县太平镇蚂蟥箐
(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1座,日处理渗滤液40立方米。
(三)处理工艺:采用两级DTRO工艺。
(四)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规定。
三、节能:
根据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意见,原则通过该项目节能审查。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48万元,资金来源以项目业主自筹为主,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
五、环境效益
工程建成投产后,将使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改善周边环境质量,有效削减污染物,使流域水质得到保护。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等工作,并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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