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函〔2017〕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各部门:
中共云南省委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34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州发改委草拟了《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初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州实际及各自的工作职能认真修改完善,将意见建议于2017年2月28日前书面反馈给我们。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单位:州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联 系 人:杜明珠(17787888058)
邮 箱:pricedulilu@126.com
传真电话:0878-3369086
(意见征集稿已印发相关部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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