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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经济信息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18-01-1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按规定公布在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hycaoshi.com)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369102)。


一、概述


2017年,州发改委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公众关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促进了州发改委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本委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等实际情况变动,适时印发《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发改办〔2017〕429号),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充实力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楚发改信息〔2017〕426号),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了政务公开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情节及做法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编制并印发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发改信息〔2017〕426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楚发改信息〔2017〕134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任务和工作流程,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信息撰写、采集、保密审查及考评奖惩机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同各科室工作挂钩,各科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按季进行通报,年终纳入单位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促进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平台建设运维管理。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及时调整网站栏目设置;认真履行网站监管责任,配合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处理抽查出现的问题、情况;配合州政府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积极做好网站集约化的前期工作准备,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本委自行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1次,培训人员39人次。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编制并印发《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发改信息〔2017〕427号),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任务目标,压实科室责任,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客观发布经济社会运行真实情况,告知社会真实情况,引导全社会认清和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针对涉及我州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2、推进价格收费监管、市场价格监测、降费优惠政策、降低经济实体成本信息公开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在州发改委网站开设了“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公布、实时更新价格收费监管、政策、标准、执法等信息296条,其中价格收费目录清单信息6条、价费标准信息20条、价格执法监管及动态信息17条、价格监测信息(每工作日公布)共232条、降低价格收费优惠政策信息6条,增加了政府价格收费工作和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同时,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力度,于2017年10月17日州发改委会同州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楚发改收费〔2017〕530号),在全州范围内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督促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或网站全面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州发改委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全州出动检查组11个、检查人员23人、检查单位110个,责令整改20个单位,极大地促进和保障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州发改委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按月发布州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监督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稽察工作,发布项目稽察报告和稽察工作动态。共发布州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信息24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49条,项目稽察及工作动态信息21条。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认真编制州发改委权力清单,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楚雄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相关网上审批平台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做到实时、准确公开。通过在楚雄州发改委门户网站链接省委编办“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楚雄州发改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页面,实现了共51项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并接受监督。

2、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在州发改委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共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0条。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围绕州“2+5+3”产业发展体系、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政策时,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有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开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情况。充分利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省、州政务公开相关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对原网站栏目、信息进行梳理,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调整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建设了“重大项目建设”和“价格与收费”两个专栏。按要求公开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了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权责清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动态、投资工作、价格收费工作、粮食工作等政务信息1078条。

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五公开”原则和要求,对单位所发公文及政策解读材料的撰写和制作,严抓公文登记环节,要求公文必须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等公开属性,并按程序公开属主动公开的公文,2017年,公开文件217份。

切实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通知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的要求,坚持“三同步”原则和要求,建立重大政策宣讲、解读机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工作。在网站公开“十三五”规划等重要规划计划信息15条,整理、发布现行涉及发改工作的政策法规信息22条;我委起草或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等文件,按程序进行解读和公开,2017年公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配合州政府及相关新闻出版单位,加强对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的发布,我委相关领导及人员在云南广播电台、楚雄电视台等参与政策访谈等节目(录制)3次,在《楚雄日报》等报刊发表信息文章3篇;我委新闻发言人参加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10余次,对两会期间政策、经济运行分析情况和国家、省、州重大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回应;州发改委主任马国雄于7月28日参与省广播电台“金色热线(云岭访谈)”直播节目,回应民众关心问题,解读相关政策,同时,撰写重要政策解读信息1篇于网站发布,履行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17号),在网站开设“提案建议”栏目,依法全文公开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复文22件。

加强“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电话、政务信息在线查询、网上信访、在线审批等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栏目的建设,工作管理,及时处理和回应咨询(查询)投拆,共办理“96128”专线电话查询件1件、政务信息在线咨询(查询)件9件,网上信访件11件;2017年,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州发改委负责的综合协调窗口共登记项目41个,分发和转入分发各投资项目审批单位的审批事项1249件,其中州发改委窗口办结154件,办结率100%,综合提速率56%。

(二)公开形式

以“28365365进不去了”网站为信息发布主体,发布有关政务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建立多种形式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互联网和集中式宣传展板进行信息宣传和发布,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一年来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在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及网站的互动性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是公开载体单一,很多信息大多限于机关宣传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公开,运用新闻媒体公布的信息比重较少。

(二)改进措施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务院、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委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思路,积极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上下功夫,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委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数量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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