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党组〔2017〕21号
各实职处级领导干部:
按照中共楚雄州纪委、中共楚雄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州实职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楚纪发电〔2017〕7号)要求及安排部署,为深刻汲取白恩培、仇和、杨红卫、吕琳麟、姜扬、王玉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以案为戒,深刻反思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党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州发改委实际,经2017年6月14日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委实职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及时间要求
教育对象:州发改委实职处级领导干部。
时间安排:2017年7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
(一)组织一次现场警示教育。2017年7月11日上午组织全委实职处级领导干部12人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
(二)组织撰写一篇心得体会。要求教育对象把自己摆进去,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查找和整改存在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修养等方面,深刻反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原因,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自检自查,自查自纠,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于7月20日前撰写一篇8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文章,经党组书记审核后,提交州纪委和第四纪工委备案。
(三)组织签订一份廉政承诺。充分发挥个人诺廉和家庭助廉的作用,全委实职处级领导干部向党组作出个廉政承诺,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楚雄州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承诺书”上共同签字,充分发挥好“廉”内助的监督作用,督促全委实职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外廉洁自律。
(四)组织阅读一批警示资料。组织教育对象认真阅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选编》、中央纪律监督部网站《忏悔与剖析》专栏、《警钟长鸣----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三)》等,从警示案例中受到警醒,深刻认识到应付腐败对党、对人民、对家庭造成的危害,警钟长鸣,拒腐防变,真正做到敬畏纪律、遵规守纪。
(五)组织开展一次党性教育。认真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7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性教育交流会议,深入剖析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州委州政府和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方面,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上查找原因,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上找出差距,从做合格党员上进行整改,坚定向核心看齐。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教育对象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组织开展的“五个一”学习活动作为州发改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确保教育活动开展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办公室、机关党办、人事教育科和信息中心要紧跟活动进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州发改委开展活动的情况、警示教育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取得的积极成效,形成推进教育的良好舆论换位氛围。
(三)解决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要树立问题导向,对照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和州委、州纪委出台的各项纪律规定,把发现和整改州发改委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推进全面从严党中,共同营造全委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作风保证。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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