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办〔2017〕434号
鲁文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全州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县域重点产业发展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的关于设立全州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县域重点产业发展的建议,对切实解决我州产业发展融资难、引导社会资金集聚,优化资金配置,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培养人才,促进本地创业发展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就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及早作安排部署。2016年底,州委、州政府制定实施了《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5号),在“保障措施”的第二条中,明确提出:“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扶持对经济增长拉动较大、与重点产业培育关联度较高的大项目及高科技产业项目、国内外大企业集团重大投资项目。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作用,对上市、‘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或补助。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中期票据、集合信托计划、集合短期融资券”。州政府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19号文件),其中(八)提出:“建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并明确由州财政局作为州级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开发投资公司等部门配合,责任主体为10 县市人民政府,其主要目标是2017年积极争取省基金到楚雄设立子基金,并完成不少于20亿元的募集任务。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主要加强了楚雄州城乡发展投资基金和争取省级重点产业基金的支持工作。
(一)建立楚雄州城乡发展投资基金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九届州委第9次常委会议要求,州财政局于2016年11月20日接手了州交投公司关于州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的相关前期工作,并与深圳金砖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于2017年2月将基金设立方案上报州政府批准。同时,积极协调州工商局,核准了“楚雄州城乡发展投资基金”,注册设立了“楚雄州城乡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并配合金砖公司开展项目遴选、募集资金等工作。4月28日,在州财政局进行基金非公募集招标会,开标结果为:农行利率5.6%,额度39.75亿元;中信银行利率5.6%,额度10亿元;恒丰银行利率5.6%,额度10亿元。由于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文件(以下简称50号文)。金砖公司提出要再对相关环节设置“防火墙”作技术处理,待公司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全面完善后再提请政府审批。
(二)省级重点产业基金设立和我州参与情况。2016年初,云南省成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其中:母基金已于2016年12月设立完成,首期省级财政出资16亿元,已平均分配至子基金,每个2亿元,同时母基金管理人募集35亿元;二期财政出资规模18.5亿元,现正在进行社会资本的募集及对各子基金二期出资的分配过程中。子基金的新材料、旅游文化、信息产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子基金已设立完毕,母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及社会资本的出资已到位,物流产业及高原特色农业的子基金已即将组建完毕。我州按省政府的要求参与基金的参股及建立工作。
在此基础上,2017年7月24日,云南省新材料产业基金正式成立,经州政府授权,楚雄州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州政府签署了《云南省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云南省新材料产业基金是国家先进制造业基金与地方政府合作成立的第一个区域性子基金,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亿,首期募集规模为20亿元,存续期8年,基金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按照市场化要求独立运作,楚雄州作为基金投资人(有限合伙人),出资0.5亿元。我州有望在钛材精深加工等领域争取获得基金支持。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国家的财政、金融宏观政策看,建立和发展我州产业发展基金面临着基金原设计定位与新政策有冲突。我州成立的基金在定位上是一支非市场化运作的基金,主要是解决项目建设中地方政府支出配套责任部分而设立。基金投向地方财政有配套责任的项目,还款按财政的支出责任来锁定还款来源,基金不投其他项目,基金募集采用固定回报。这与国家财政部发布的财预〔2016〕210号、财建〔2015〕1062号、财预〔2016〕175号等文件,强调政府投资基金要按市场化运作,防止“明股实债”的要求相悖。近期财政部等六部委出台的50号文件更是明确规定,给予固定回报的非市场化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属违规融资行为。这导致目前我州基金运作模式与新政策有冲突,现中信银行总行暂停政府基金审批业务。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提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引导基金方面的研究,克服困难加快产业引导基金设立的步伐,尽快发挥产业基金对我州县域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整合各级财政投入的项目专项资金,按照财政资金“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的原则,改变财政资金“直接拨款”的传统投入方式,引导吸收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基金,通过“拨”改“投”、 “资金”变“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对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的重点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放大效应。
2、创新投融资模式,实现投融资多元化。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社会资本的介入,专业管理团队的招聘,建立市场化的投资基金,拓宽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让更多储蓄转化为有效投资,缓解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实行政府引导,投资管理团队自主决策,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基金。2015年11月12日,财政部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政府投资基金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部门应指导投资基金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基金政策性目标实现,一般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投资基金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亏损应由出资方共同承担,政府可适当让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政府引导基金,走向市场化便成为其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机制;二是募资市场化;三是投资市场化;四是激励机制市场化;五是将风险识别、防范、控制、化解纳入引导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健全管理架构和运作机制,严格合规运作,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管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振芸 3369156
主办单位: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邮政编码:675000 【网站地图】
ICP备案编号:滇ICP备16006449号-1 滇公网安备 5323010200029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3000022
运行维护: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 运维联系电话:0878-336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