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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三批武定仁和水库工程中央预算内激励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农村经济科作者:发布时间:2018-06-28

楚发改农经〔2018〕248号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三批等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8〕579号),现将省下达我州武定县仁和水库工程中央预算内激励项目投资计划50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需按程序报批。

二、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观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县级水务部门要严格深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和监督问责。

县水务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行业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按职责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检查和监督问责。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水务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武定县仁和水库工程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请武定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请于每月8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目标

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开展级效管理工作,现将本批技资计划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总体目标:按照项目批复等有关要求,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征地移民工作平稳顺利,实现项目批复要求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指标。

年度目标:本批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其他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80%以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年度征地移民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楚雄州2018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三批武定县仁和水库工程中央预算内激励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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