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农经〔2018〕211号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定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武定县大板桥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发改农经〔2018〕14号,项目代码:2018-532329-76-01-020391)收悉,经审查和修改完善后,认为该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深度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武定县大板桥水库小(一)型水库工程。工程建设任务是解决农村生活供水和农业灌溉供水。本阶段初拟水库坝高69米,总库容409.3万m3,兴利库容285.2m3,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解决3807人农村人畜饮水问题,新增农业灌溉面积1.09万亩,改善农业灌溉面积0.41万亩。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枢纽工程拦河坝;溢流表孔布置于大坝顺流左岸,堰宽12米,总长80.88米,最大下泄流量129.92m3/s;导流冲沙孔布置于大坝中部,长99.6m;输水高孔布置于大坝顺流左岸,长12.9m,设计流量0.119m3/s;输水底孔布置于大坝顺流右岸,长27.15m,设计流量0.337m3/s;新建输水管道,管道长16.65km,设计流量为0.312~0.007m3/s,管径为DN500~DN150,材质为球墨铸铁管及螺旋钢管,新建100m3水池6座;机电设备安装及金属结构安装等。工程施工总工期按48个月控制。
三、本阶段审定估算总投资为19686.4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资金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州、县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明确的州、县筹资比例筹集。
四、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按《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要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
五、接文后请抓紧做好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不突破可研估算,投资变更不得超过可研估算的10%。请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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