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8〕2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帮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就《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随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一系列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深化,对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和公务员诚信履职的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高。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楚雄州出台了《楚雄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由4个部分组成:一是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分别阐述如何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等内容。二是探索构建州市政务诚信监督机制。主要阐述如何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等内容。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主要阐述如何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等内容。四是保障措施。主要阐述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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